一、 契約工期計算規定
(1)開工前應注意事項及召開協調會
(2)「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」預先檢討「公共工程開工管制條件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」
(3)契約工期計算之日曆天、工作天、限期完工規定
(4)工程進度如何有效管理
(5)進度計算基準與預訂進度表之合理性
(6)不計(免計)、展延工期兩者差異
(7)開工、停復工、竣工程序與注意事項
(8)竣工之定義與認定(缺失未改善或書面資料未完備)
(9)如何避免竣工勘驗之認定爭議
二、 常見工程履約遲延及進度落後之主因、類型與預防解決方案
(1)材料設備、施工圖、分項計畫及釋疑等各項送審、審查、核定延遲
A.送審之工作職掌及權責分工規定
B.送審及審查、核定作業
C.同等品規格及價差之審查程序與技巧
(2)估驗計價作業延遲
A.送審及審查、核定契約時程規定及作業
B.估驗計價數量檢核與爭議
C.協商「估驗係數」(估驗計價比率方式)
(3)變更設計作業延遲
A.變更涉及責任歸屬、工期延長、衍生關聯費用
B.變更設計未完成工期已近,是否可申報停工
C.善用先行施作、設計方案與報核
D.如何避免議價不成
E. 議價不成之延遲處理
(4)諸多不可預知、不可抗力與不可歸責等因素,造成工程變更導致工期展延之發生
三、 契約工期進度落後/遲延履約之相關規定
(1)行政院頒「公共工程廠商延誤履約進度處理要點」
(2)進度延誤之催告、趕工及管制作為與做法
(3)工期進度落後之契約規定行政作為:落後(5%、10%、20%以上)
(4)逾期罰款計算方式:全部或部分或比例原則?
(5)得暫停給付估驗計價款之處理及壓力與爭議
(6)廠商不於期限內改正、拒絕改正或其瑕疵不能改正之因應
(7)採監督付款方式
(8)延誤履約期限,情節重大者/不良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
(9) 工程契約終止、解除及暫停執行
四、 工期展延、不計工期之提送、審查作業規定
(1)契約規定申請不計工期、展延工期與執行注意事項
(2)展延工期檢討、核算(何謂「核實」展延天數?)
(3)展延工期申請流程與舉證要件(蒐證、請求、通知收發文作業與時效性)
(4)疫情、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事由發生或結束後作業
(5)面對協商/調解/仲裁/訴訟之舉證、權益與保障
(6)展延工期與補償費(管理費、監造費)請求?計算?
五、 契約工期逾期處置及逾期違約金計算方式規定
(1)逾期違約金計算方式(違約金與求償、追加工程款、物價調整等)
(2) 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(分段或全部完工使用),其逾期違約金之計算原則
(3)除逾期違約金外,業主尚有其他損害時,可否求償?
(4)若無法獲得展延工期,且須面臨逾期違約金,怎麼辦?
六、 實務案例研討(供參考)
(1)契約已訂有初驗程序是否免除
(2)變更設計尚未完成是否可竣工
(3)變更設計尚未完成是否可驗收
(4)變更設計預算不足之因應對策與預防措施
(5)廠商初驗缺失改善已逾限期之處理要領
(6)廠商因財務困難、施工能力不足、小包施工遲延或施工錯誤造成重作造成之工期延遲問題
(7)驗收複驗時逾期未辦理妥善或複驗仍不符規定者
(8)複驗合格,但當下又發現新缺失如何處理
(9)如何縮短並精進驗收作業時程
(10)使用執照、室內裝修、綠建築及智慧建築標章等未取得如何結案
(11)未能完成消防安檢或接水、接電、機電設備功能測試如何結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