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固切結書之性質與時效?

有保固切結書,超過保固期限可以請求廠商改善瑕疵?就算知道了超過了一年了也可以嗎?

「.. ,菸酒公賣局係依兩造間訂立之保固切結書,請求賠償防霉漆脫落之損害,該切結書性質上乃一種賠償責任之特約,請求權之基礎既係本於兩造之特約,自無民法第五百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適用…」
(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95 號民事判決)

備註:
民法第五百十四條第一項:「定作人之瑕疵修補請求權、修補費用償還請求權、減少報酬請求權、損害 賠償請求權或契約解除權,均因瑕疵發見後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 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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